不屬于工傷單位就不承擔賠償責任嗎
2016-03-0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我們都知道工傷需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那是不是不屬于工傷單位就不承擔賠償責任?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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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鑒定,職工不構成工傷,那么單位還用承擔其他賠償責任嗎?
律師回復:
單位只對工傷承擔責任,如果不是工傷就沒責任了。不過要給于一定的養傷期限,正常發放工資。
如果是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受傷了,單位要賠償,不夠等級也賠償。 職工不是工傷的,在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可以享受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另外,如果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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