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產假工資怎么算
我們都知道國家對于產假有很多政策,但是很多女職工不了解我國法律規定有流產假,更不清楚在流產假期間是有工資的。那么,流產假工資怎么計算呢?有沒有一個計算標準呢?接下來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2018最新女職工流產假工資怎么算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一、流產假期間工資計算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符合計劃生育多次流產的,根據醫生假條,按病假處理:
假期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經醫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產后及因放置宮內節育器、絕育、皮下埋植術后失敗而再次人工流產后,已休滿規定假期。
(二)未采取絕育、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下埋植術而再次人工流產。
(三)發生節育手術并發癥。
根據國務院2012年4月28日剛剛公布實施的最新《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產假的工資怎么計算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準與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掛鉤。
《社會保險法》在明確了生育津貼標準的情況下,事實上也明確了女職工產假待遇的問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即生育津貼。
依據該《條例》的規定,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于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么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以上就是“流產假工資怎么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對于女職員懷孕四個月內流產的,可以享受半個月的假期,超過四個月流產的,可以享受42天的假期。在休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照常發放工資,在休假結束后,職員應立即到單位上班,如果需要延長假期的,也須書面提出請求。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