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將滿十年 企業不簽合同不上保險
2015-12-1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邱女士于2002年入職某福利院工作至今。單位沒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她繳納社保。馬上她就在該單位工作滿10年了,她打來電話咨詢應如何維權。
法律人士認為,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邱女士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的,邱女士可向用人單位注冊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舉報,要求補繳社會保險或支付補償金。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滿10年,且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已經視同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邱女士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單位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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