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縣調整生育保險待遇
2012-09-2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政策,根據吉安市市政府文件精神,自2012年9月11日起,新干縣職工生育醫療費實行限額使用。實際醫療費低于限額標準的據實支付,實際醫療費用高于或等于限額標準的,按規定限額標準支付,其中順產1100元,難產(產前助產和胎頭吸引)1800元,剖宮產3000元。
另外,職工可以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統籌地區以外的醫療機構生育和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所需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定額的85%進行支付。(新干縣醫療保險局 吳永蘭 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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