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工每年可以參加一次補貼培訓
2011-03-2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為了保證農民工生活的安定,提高工作技能,增強民工的就業競爭力。上海市規定企業每年都應該為職工提供職業技能培訓。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規定。
補貼對象:1、外省市戶籍,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且培訓時為繳費狀態的在崗職工或培訓時未繳費但近一年內累計繳納本市社會保險滿六個月的勞動者或培訓時未上崗,但培訓期間或培訓合格后四個月內上崗并繳納本市社會保險的勞動者;2、本市農村戶籍,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且培訓時為繳費狀態的在崗職工;3、本市戶籍,因征地農轉非一次性繳納本市社會保險的勞動者。
補貼標準:企業承擔的培訓費用可按規定從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政府按以下補貼標準給予培訓費補貼:
1、對納入補貼培訓目錄的培訓項目,按公布的各培訓項目的補貼標準給予50%培訓費補貼;2、對行業企業特有職業(工種)培訓項目,參照同類等級工補貼標準給予50%培訓費補貼;無同類等級工補貼標準可參照的,初級項目一般按650元/人給予補貼,中級以上項目一般按800元/人給予補貼(對少數技術含量較高、培訓課時較長的項目,培訓費補貼經核準可上浮不高出100元/人)。3、對結合企業崗位技能要求的崗位培訓項目,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350元/人。4、農民工參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單項培訓,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證書的,可按10元/人標準享受培訓費補貼。上述補貼經費直接核撥給承擔培訓的機構。
特別提醒:農民工每年只可參加一次補貼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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