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罰款體制不能隨意設置
2011-03-2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很多公司為了杜絕員工的一些壞習慣,可能會采取罰款的方式來讓員工長記性。但是罰款只是一種輔助手段,而且必須用的恰當。近日某小企業職工盧某就敘述了自己的煩惱,他說:“單位嫌我學歷低,常以各種理由對我進行罰款、克扣工資,請問單位的這種行為合法嗎?”
法律人士認為,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才可以在職權內進行處罰,如果企業不符合以上條件就不應當對職工進行罰款。事實上,2008年以前,企業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可以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職工進行罰款,但2008年1月15日出臺的國務院令第516號文已經廢止了《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現在企業對職工罰款是于法無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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