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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岡縣“三步走”化解勞動人事糾紛
2014-03-25作者:未知來源:岡縣政府辦公室
一是轉變辦案方式。變“庭上裁”為“上門調”,通過仲裁員耐心細致的主動上門調解,使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一致意見,最終達到和解的目的,避免了裁決結案可能帶來的案件反彈。
二是召開座談會。仲裁員通過召集雙方當事人,對其違反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宣講。同時,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案件的風險評估。使其充分認識到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承受的后果。
三是分別引導雙方當事人查找各自的過錯。并請求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最終使雙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控制在萌芽,合解在雙方當事人,切實有效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共受理案件18件,涉及勞動者21人,涉案金額13.35萬元,全部通過調解結案,無一件反彈,真正從源頭上構建了勞動關系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