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城鄉居保以惠民為核心完善政策
2010年底實現新型農保全覆蓋,2011年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在實現“人人享有”低水平城鄉養老保險的基礎上,2012年為了讓更多的人更好地享受惠民政策,江蘇沛縣人社局以惠民為核心,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
增加繳費檔次和財政補貼標準
“喂,我想問一下,我交新農保想多交一些,行不?”12333接線員,“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交100——1200元(每人每年),共12個繳費檔次,您可以自主選擇。您的繳費完全計入您個人賬戶,多交多得。”為了滿足不同經濟情況的參保人參保繳費,沛縣新型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合并實施時,繳費檔次在原來100元——500元(每人每年)5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600——1200元(每人每年)7個檔次。從2012年7月1日起,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月;財政補貼最高提高到90元。今后,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收入、物價水平、居民收入增長等因素上調基礎養老金和繳費財政補貼,建立正常調整機制。
提高續保率,抓實新增參保
按照政策規定,至城鄉居民達到60周歲退休年齡時繳費必須滿15年,才可以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為了讓參保居民順利享受領取待遇,必須保證繳費不中斷。沛縣人社局以為百姓負責的原則,將續保率納入縣政府目標考核,并把省、市續保率90%的要求提高到95%,狠抓續保繳費。截止9月底,續保30.8萬人,續保率達95%;新增參保1.7萬人,覆蓋率100%。
與城鄉低保、優撫待遇只疊加不扣減
“我是老農保,將來怎樣才能享受新型農保待遇?怎樣辦理手續?”敬安鎮劉長勝等多位老農保參保人前來問詢。為保障這部分群體的參保利益,沛縣人社局積極按照省人社廳的規定抓好制度銜接。新農保和老農保、城鄉低保、優撫政策“只疊加,不扣減”,即只要屬于參保年齡范圍內并自愿參保繳費,原老農保折算繳費年限,到達60周歲,繳費滿15周年,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計算辦法領取養老待遇;城鄉低保和優撫待遇人員參保繳費,到達領取年齡辦理領取手續后,原低保和優撫待遇不變,和城鄉居保待遇同時繼續享受。目前,原13萬老農保參保人折算繳費年限后,基本信息已錄入省新型農保經辦信息系統,注銷老賬戶,建立新的個人賬戶。(江蘇省沛縣人社局 唐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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