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打勞動爭議官司可免交訴訟費
2012-08-24作者:未知來源:漢網-武漢晚報
不必再為交10元錢“跑斷腿”了
市民打勞動爭議官司可免交訴訟費
本報訊(記者王雪 通訊員陳國方 張燕萍)從區法院到市中院再到區法院,來來回回好幾趟,很多市民打勞動爭議官司為交10元訴訟費,常常會“跑斷了腿”。昨天,記者從市政協了解到,市民以后打類似官司有望免去訴訟費了,盡管費用不是很多,卻能省去來回奔波之苦。
家住蔡甸侏儒鎮的萬某,在鎮上的血吸蟲防治站工作,被看作是“臨時工”的他,因為養老金把防治站告上法庭。可是10元錢的訴訟費卻讓他折騰不起。他從鎮上出發,到蔡甸區法院交訴狀、領繳費通知書;再到市中院繳費,復印繳費收據后,再回蔡甸,把收據交給區法院。當時萬某趕到法院時,承辦法官在開庭,便返回侏儒鎮,第二天再次到蔡甸法院,終于把繳費收據復印件交給了法官。繳費之·畫上句號。
省律協勞動保障專委會主任、楚盾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方輝,見了不少當事人為10元錢來回折騰的事。勞動爭議案件雖是訴訟費最低的案件類別,但為了10元錢,搭進去不少·費,耗費不少精力。這10塊錢能不能不交?身為市政協委員的許方輝在今年寫下了免除10元的提案。
許方輝認為,5元、10元不等的最低訴訟費用,交費、退費程序過于繁瑣,讓司法關懷打了折扣;免收此類案件的訴訟費,將減少當事人的“跑腿”次數,提高司法效率。
市中院近日作出回復,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在起訴或上訴時,可填寫免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表,法院按照司法救助程序予以審批。但用人單λ在起訴、上訴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仍應繳納訴訟費用。
若您有勞資糾紛上的法律問題,可于8月26日上午前往武漢晚報大院內,與許方輝律師面對面交流。
作者:王雪 陳國方 張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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