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書面勞動合同務工維權容易吃虧
新華報業網訊 40多歲的安徽巢縣人童女士,有做面點的手藝。昨天她在南京安德門民工就業市場找面點師工作。童女士有些擔心地說,已是10月份了,今年打工至今竟沒結余多少錢,年底回家怎么辦?
童女士會做面點,工作應不難找。國慶前,她到一所學校食堂打工,做了20多天辭職了。原因是承包老板交給她的工作,每天須干14.5小時,雖然月工資達到1300元,但童女士的頸椎累得發痛,難以堅持,只好結賬走人。童女士說她凌晨3點起床,擇菜洗菜、調餡、和面、包包子;晨6時要保證有5個品種面點熟食向師生出售。忙完早飯忙中午的蒸餅、煎餅。午飯后有一個半小時休息。之后忙晚飯,下班時已是晚7點。每天工作14―15小時。職介所趙經理認為,這樣的工作強度,女同志不宜做。
童女士說,她有一孩子在家鄉上學,打工的錢要付學費、生活費,負擔較重。5年前來南京打工,當時普遍工資較低,年底帶回家的錢不多。近兩年南京年年調工資,民工待遇年年提高,月薪千元的活很多,每年帶回家的錢有五六千元�?山衲暌蝾i椎痛,常常“換老板”,干干歇歇,手頭結余的錢并不多,所以急著找工作,好好干至年底。童女士打工要求不算高,每天工作不超過12小時,讓頸椎“緩緩勁”。職介所建議,童女士可考慮找個面點店、早餐店打工,避免一人去承包面點工作。
勞動保障部門人士認為,童女士須從“源頭”加強維權意識。民工就業前,一定要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自己的工作時間、待遇、保障等,老板如違約被員工舉報,要受到處罰。現在民工就業市場多數用工僅憑口頭協議,無文字合同,極易產生糾紛。這位人士介紹,明年新勞動合同法生效,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條文必須規范、明確,這將改變童女士等外來民工的打工環境。 (王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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