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得因高溫縮短工時降低勞動者收入
2007-07-30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本報上海7月29日電(記者周凱)今天上午10時44分,上海中心氣象臺發布高溫橙色預警,這是申城入夏以來的第20個高溫日,也是氣象臺發布的上海市今夏第9個高級別的高溫預警。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各類企業應積極落實高溫季節津貼等相關政策,不得因高溫縮短工時降低勞動者收入。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時,企業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于10元;企業發放的高溫季節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內,并且不能影響在高溫崗位工作的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同時應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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