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對違約金的規定有哪些
2005-11-1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設定違約金僅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兩種情況。 違約金數額、承擔責任和支付辦法應由當事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承擔;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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