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呈不批準也能離職
問題:我決定在05年3月30日和現(xiàn)有公司提出辭呈,但是害怕到時候公司不肯放我走。我知道提出辭呈后30天后就自動生效(當然是在辭呈批準的情況下)。但是新公司要我馬上去上班,我該怎么辦?
我可以在這30天找理由向公司請假一個月然后去新公司上班嗎?現(xiàn)公司會不會當作曠工在檔案中記錄一筆?請問請假是按照什么來確定的?需要請假批準單嗎?
答復:員工跳槽找到的新公司不少會要求立即上班,而原公司又沒有那么快解除勞動合同,前后銜接問題令不少人頭疼。
最大的誤解是他認為辭呈只有在批準的情況下才能在30天后生效,這其實是不對的。辭呈就是法律上所說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通知一經(jīng)遞交就馬上生效,并不需要經(jīng)過什么批準或者三十天的期限。那通知生效的后果是什么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通知生效所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是在三十天后即可離職。為什么一定要強調(diào)通知是立即生效的?因為如果員工在遞交辭呈后反悔,不是隨便說“我不辭職了”就行,而是要得到用人單位的同意。
那公司會不會借故在員工檔案中胡亂記錄呢?現(xiàn)在我國的檔案管理體制有了很大的變化,除了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國家背景的機構有檔案保管權外,私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等都是不具備檔案保管權的。這些企業(yè)中員工的檔案都是委托保管在當?shù)氐恼殬I(yè)介紹機構或者人才交流機構,企業(yè)若想在員工檔案上寫上什么幾乎是不可能的。
打算用請假來度過這三十天,這是有風險的。請假有請事假與病假等幾類,通常來說,除了醫(yī)院病假外,其他需要經(jīng)過用人單位的同意,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員工請假,而員工故意不上班,則可能被視為曠工處理。這倒確實是一筆不良的職業(yè)記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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