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賠七萬為何老電工卻說沒公道
2011-05-1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今年69歲的李傳信老人是河南省商丘市郊區供電公司職工。從上世紀70年代起,他開始負責鄉村農電管理工作。工資在鄉電管站領,工作由供電局安排,電工證也是由供電局頒發的。2001年,當老人要離開企業安享晚年時被企業告知,他與企業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維護自己的權益,8年前他走上了訴訟維權路,可他沒想到,從申請勞動仲裁到向區法院提起訴訟再到市中院終審判決再到省高院申訴,老人雖然贏了7次,卻沒得到一分錢的賠償。2009年12月,河南省高院對此案作出民事裁定,發回商丘市睢陽區法院重申。這起打了8年的官司又回到了原點。
今年1月11日,睢陽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可等了3個多月,老人還是沒有等來判決結果。老人只得繼續為自己的權益奔走呼吁。4月,睢陽區委書記接待了李傳信老人的來訪,詳細了解情況后,區委書記對此案作出批示,責成李傳信所在塢墻鎮當地黨委、政府幫助李傳信老人維權。而后,該鎮黨委通過多方努力,為老人落實了這筆賠償款。
這個結果令老人十分不解。“8年里,我為這個官司不知跑了多少路,找了多少人,為了維權,法院的門檻都被我踩平了,可就是沒有結果。現在突然解決了。”李傳信說,讓他不解的還有一件事,在領賠償款時,他被睢陽區法院一位女法官要求,必須按法官的口述書寫承諾書,不準抗訴、不準上訴、不準上訪,自愿撤訴接受賠償,否則,賠償款追回,后果自負。李傳信老人說,這些年他不斷上訴、申訴、上訪,其實就是為了討回公道。現在問題解決了,他正待感謝有關部門為他的官司最終得到落實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敬意時,不想區法院又在他得到賠償款前設了這么一道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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