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跟歲數(shù)有關嗎?
我們知道,要成為勞動必須是年滿十六周歲以上才可以,為滿十六周歲都是稱童工,也就是說要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不僅要有勞動能力,還有你的年齡是否年滿十六周歲有關系,由此可見,對于勞動關系跟歲數(shù)有關嗎?答案是肯定的,接下來就讓小編將為大家解答,提供大家參考。
一、勞動關系跟歲數(shù)有關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法定勞動年齡指年滿16周歲至退休年齡,有勞動能力的中國公民。
退休年齡一般指男60周歲,女干部身份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二、超出勞動年齡限制的勞動者
1、童工
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fā)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jīng)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于童工范疇。
《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超齡勞動者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4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無論勞動合同到期與否,均強制終止,簡而言之就是勞動者的資格喪失。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出臺,更是對此做了進一步明確,該解釋第七條規(guī)定“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jīng)依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fā)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綜上所述,對于勞動關系跟歲數(shù)有關嗎的問題,我們知道,勞動關系跟年齡是有關系的,因為你必須年滿十六周歲才可以使成為勞動者,成為勞動者才有機會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為年滿十六周歲是通過,國家法律有相關規(guī)定民事禁止任何企業(yè)招用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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