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正常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怎么辦?
員工不正常辦理離職手續的解決方法:除了從制度上進行規范以外,平時的員工關系也要注意做好,多了解員工住哪里,和哪些人關系比較要好,除了留電話還要留QQ等其他聯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找人的時候能快速找到。
隨著內地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求職者選擇留在當地就業,每逢長假過后,總會有一批員工回趟家后就再也不來了,離職手續都不辦。江浙一家服裝生產企業的HR主管王某最近就很苦惱,這不,有員工休假后就打電話或叫老鄉帶話說他不來了,也有人就直接消失無蹤,電話也關機,讓你無法聯系到他。那么,請問:
對待以上員工,若你是HR,你會怎么辦?不管是在沿海還是在內地,如江浙這家服裝生產企業HR主管所面臨的問題比較普遍,我們HR工作者通常就是將其叫做“自離”。
首先,查看制度。公司員工手冊或相關管理制度中,一定有員工“自離”的規定,比如(自離就是曠工,連續曠工3天或一月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5天就算自離),就是自動離職,不請假不辦離職手續,有了制度做后盾就有底氣了。這一規定相信所有公司都有的,即使小規模公司也會在員工入職時給予講解清楚的。
其次,及時回話。給休假后不來上班而打來電話的、帶話老鄉講清楚,公司對待自離是如何處理,希望他們明白或及時帶話回去,有任何疑問并限期回話或咨詢,并請及時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公司將出相關除名通告,并將這些帶話式的通知讓帶話人簽字留檔備查。
第三,正式通告。如果有人前來辦理離職手續,按照正常離職流程辦理,并扣出相應費用即可。如果仍有部分人員在期限內(一般是一個月內)未來辦理離職手續,小劉就可以每月底集中清理一下,將所有已經通知但未來辦理離職手續的自離員工進行通告,在公司宣傳欄張貼一周。主要說明以上人員因為長期自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予除名處理,請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周知。
第四,及時補員。針對這些自離情況,要第一時間將情況反饋給用人部門和HR部門領導,以便及時申請補員,以免影響部門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五,HR檢查員工之前是否有簽訂培訓服務期、競業限制條款等涉及到離職以后事宜的協議,如果有,要保留各項證據,如果員工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這些資料是公司要求員工賠償的證據。
同時,公司還需通知之前員工涉及到的接口部門或者客戶,聲明這個員工離職后所作的一切不代表公司,離職員工的工作由誰接替等。公司也可以把離職通知單寄到員工留下來的家庭或者租房住址,并把快遞單留下來作為證據,當然,這些方式是否需要用,得看該員工崗位性質來定。
公司除了從制度上進行規范以外,平時的員工關系也要注意做好,平時多了解員工住哪里,和哪些人關系比較要好,除了留電話還要留QQ等其他聯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找人的時候能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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