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集標準
核心內容: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集標準是多少呢?北京市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增200元,由每人每年1000元調至1200元。下文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調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從現在的人均每人每年1000元上調到1200元,增加200元。增加部分,政府補貼每人每年增加140元,個人繳費每人每年增加60元。
《關于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5年度起調整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其中,個人繳費部分:
學生兒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60元;
城鎮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60元;
無業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660元;
無業居民中殘疾人員、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60元。
政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86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1000元。
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所需政府補助增量資金由市、區(縣)財政各負擔50%。
2015年度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時間為2014年9月至11月底,請參保居民按新標準及時辦理參保手續。
溫馨提示參保居民:
采取現金繳費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非在校(非在托)少年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街道社保所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在冊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辦理參保繳費。采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于11月20日前在本人存折(卡)內放入足夠金額,以便扣款。在存款時還應注意,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以防金額不足導致扣款不成功。
新參保居民要提交的材料有:
新參保居民:攜帶本人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
社保中心提醒: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手續的居民,2015年1月1日起可享受醫保待遇,門診報銷除新參保居民外,要求連續參保兩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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