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回復《定南縣勞動仲裁部門辦事推諉》一
2013-12-12作者:未知來源:大江網
尊敬的心靜思遠網友:
你好!首先感謝你對我院工作提出意見,現對你反映的問題說明如下:
1、經查,你于2013年11月18日來定南縣仲裁院辦公室咨詢問題后提交了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工作人員熱情接待,并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效能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贛人社字〔2013〕195號文件要求開具了先行調解通知書,通知用人單位在立案前15天內先協商調解,到期調解不成,則立案仲裁。
2、仲裁事項正常情況下,立案后在45天內處理完畢。由于年末勞動爭議案件較多,我院工作人員未及時通知當事人,并不是工作上的推諉。由此對你造成的不便之處,盡請諒解。現我院已對該案件正式立案處理。3、今后,我院將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效能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工作人員對前來辦事或咨詢的人必須做到能辦的事馬上辦,不能辦的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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