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是違背法律規定的
2013-08-2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南都訊記者黃雅熙萬蜜今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當天,浙江律師吳有水向廣東省人口計生委寄出快遞,申請公開2012年度全省社會撫養費收治及審計情況。昨日,吳有水稱,廣東省人口計生委已給他復函,明確表示不予公開。
省人計委:社會撫養費為內部事項
昨日,吳有水向南都記者提供了廣東省人口計生委7月31日給他的回復函,這份名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的回復函中,廣東省人口計生委稱:“按國家人口計生委(編者注:現已改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縣級及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案件總數和征收總額應作為內部事項管理,未經規定機關批準,不得擅自公布和擴散。據此,依《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1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公開。”
10個省份公開了社會撫養費數據
7月11日,吳有水共向全國31個省級計生委、財政廳寄出了快遞,申請公開2012年度的全省社會撫養費收治及審計情況。在31個省份中,10個給予了回復和提供相關的數據。剩下的21個省份沒有回復,或回復中沒有提供具體數據。
根據吳有水收到的各省份人口計生委或財政部門的回復顯示:福建收了20.7686億元、廣西收了8.6321億元、海南2498萬元、河南15.9856億元、吉林6771萬元、遼寧9100.19萬元、四川24.5014億元、重慶16.5億元、云南2.2046億元、湖北7.9817億元。這10個省份總計達100億元左右。
為什么其他省份能公開,廣東省不能公開?昨日,南都記者向省人口計生委進一步求證時,對方表示不便回應。
[律師說法]
“不公開違背了法律規定”
吳有水表示,目前已經向21個沒有公開具體數據的省份申請了行政復議。吳有水認為,社會撫養費應當屬于政府公開的信息范圍。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從這個角度講,政府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是應當予以公開的”。
具體到計劃生育方面的社會撫養費問題,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接著列舉了八條,其中第(八)條是“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參照本條例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制定。”
因此,吳有水認為,廣東省人口計生委以只供內部使用決定不予以公開,顯然是違背了上述法律規定的。
上一篇:按天付費是勞動關系嗎
下一篇:廣州8月起可用新版社保卡就醫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