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為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政策、協議、制度的聚合效應,近日肥城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一是改革結算辦法,把“后付制”改為“總額預付、定額管理”。
參照近幾年的各個定點醫療機構業務的歷史數據并考慮發展需要,設定一個基本合理的增幅上限,合理確定定額標準、住院人次,并據此確定醫療費用總量,用總量控制醫療費用。對各個定點醫療機構業務實行定人次、定費用、定總量的“三定”辦法,在醫療費用結算方面,實行年度總量控制、月度費用暫結的制度。新的結算辦法,可操作性強,以后日常檢查,對“人次”違規處罰用“定額”,費用控制靠“總量”,能有效規范醫療行為,杜絕個別醫院和個人投機取巧鉆空子,保障醫�;鸷侠碛行褂�。
二是強化協議管理,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長效機制。
強化協議管理,細化協議條款。在原有協議管理的基礎上,不斷總結、不斷細化、不斷完善,最大限度地完善協議內容,盡可能不留盲點,使雙方都充分認可。在協議管理中,不斷充實完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健全費用控制與醫療服務質量保證機制,并進一步細化了考核辦法。
三是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完善監控機制。
(一)加強事中檢查力度,采取跟蹤管理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從源頭上解決亂開藥、亂檢查、亂收費、分解住院等問題。
(二)合理妥善解決日常稽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對檢查出的違規行為,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起到杜絕再犯的目的。
(三)對嚴重違規的定點醫療機構,嚴格執行準入退出機制,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互相競爭中得到實惠。
(四)強化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管理,對把關不嚴或違規操作造成醫保基金流失的醫務人員,除進行批評教育外,在經濟上給予處罰,嚴重的要停止對醫保患者行使處方權的權力。
(五)加強社會監督力度。聘請醫學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保群眾等人員組成醫療保險義務監督員隊伍,參與對定點醫療機構在開展醫療服務時進行監督、舉報,并向社會公布醫療保險監督舉報電話,為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提供意見和建議,提高管理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四是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交流,充分發揮醫院醫保負責部門的職能作用。
一要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的合作溝通,將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及時告知定點醫療機構,以便妥善加以解決,爭取工作上的相互支持與配合,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二要定期召開定點醫療機構院長例會。交流認真履行定點協議的經驗及做法,分析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共同商討對策。通過院長例會制度,促使定點醫療機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把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融入到醫院的醫療服務管理中去。(尹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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