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首推勞動仲裁與法院對接
本報訊 昨日,西城區人力社保局與該區人民法院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糾紛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對接機制工作的意見》。今后,包括所有勞動糾紛和勞務糾紛在行政調解后,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調解書予以司法確認。經確認后的行政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強制執行力。據悉,這種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的對接機制將有望在全市推廣。
據了解,勞動爭議案件在2008年后大幅增長,僅西城區法院2008年的收案就比2007年增長了69%,同時,在仲裁方面,相應案件的量是法院受理案件的5倍。兩方面壓力都很大。而實際上,相當一部分勞動糾紛有可能接受調解,但礙于行政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雙方當事人都唯恐對方反悔致使調解無法實際履行,最終導致調解不成功。為在最前期化解糾紛、提高行政調解書的法律效用,西城率先在本市開始試行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對接機制。即在行政調解完成后,雙方當事人可共同以《行政調解書》為依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執行,請求法院對調解書的效力予以確認。法院將委派專人負責審查,經審查后由人民法院以決定書的形式,對《行政調解書》的內容進行司法確認。決定書一經確認,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拒絕履行時,對方可據此法院強制執行。
西城區人力社保局表示,其實早在2009年,就已經在農民工社會保險補償案件及拖欠勞動報酬案件等領域開始了行政調解與司法確認的對接,涉及的848件,除一件申請執行外,其余全部自動履行,涉案標的600余萬元。而今后,上述的對接機制將擴大適用于所有勞動糾紛和勞務糾紛。包括外地農民工保險補償、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解除合同的補償等等。同時,人保部門與法院將實現信息互通,所有調解案件都將按法院卷宗要求進行歸檔。調解書中將單列一項,表明當事人是否愿意以調解書為依據申請法院確認。而申請確認時無須再行立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費。
據悉,行政調解與司法對接,依托兩家矛盾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將可使勞動爭議的傳統流程被大幅度壓縮,一些需要一年半載才能全部走完的維權道路,僅需要短短幾天就能得到徹底解決。而這種對接機制,有望在全市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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