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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職員私刻收費印章詐騙被判刑
2011-01-06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甘某、胡某和李某是麗水三所不同駕校的職工。2007年夏季,三人經(jīng)過預謀,私刻麗水市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心理科收費專用章。然后,她們就以幫那些前來報名的學員代繳培訓費的名義,把培訓費收過來,再在他們的準考證上蓋上偽造的印章,將培訓費占為己有。至2009年8月案發(fā)時止,三被告人共騙取培訓費25464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甘某、胡某、李某共同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罪。鑒于三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退清全部違法所得,其中李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是自首,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日前,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以偽造事業(yè)單位印章罪,分別判處三名駕校女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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