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的這些事兒
長期從事法律工作的陳軍見過太多關于交通事故是否認定為工傷的爭議。他印象最深的是南京“火車撞人案”。2004年4月21日晚,南京市民高榮梅的女兒在下班路上,橫穿車站內一段鐵路時被火車撞死。當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傷害的,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南京勞動主管部門稱:火車并不屬于機動車,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
陳軍認為,《條例》草案明確了工傷認定的交通工具。“以前只說是機動車,現在非機動車也包括進來。也就是說,你在上班途中被電瓶車撞了,也有條件認定為工傷了。”
問題1:下班后參與聚會后,在回家路上被撞,算不算工傷?
陳軍:我覺得這個問題應分具體情況。如果職工下班后去參加私人聚會,這個聚會和公司工作性質無關,聚會沒有體現公司工作意圖。我個人認為,這種情況不應認定為工傷;如果是公司組織聚會,或聚會與公司工作目的有關系,聚會其實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我個人認為,應認定為工傷。
問題2:加班后在下班途中被撞了,算不算工傷?
陳軍:之前這個問題有一定爭議,但《條例》修訂草案出來后,我個人認
為,草案明確了上下班時間點。這種情況應該算工傷。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則表示:加班時間嚴格算來應該算工作時間,加班時間應該順延。也就是說,從加班結束時才算作下班。這種情況應該認定為工傷。
陳軍和王建平都認為,《條例》草案是對“職工權益的很大保障”。“它基本對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可能遭遇的一切交通事故,都做了認定。但還有一些問題尚待明確。”
爭議1:非機動車、火車和客運輪渡等引發的事故,應由哪個部門來認定為交通事故?
陳軍:此前非機動車、火車等引發的事故,一直沒有相關部門來認定為交通事故。《條例》草案出來后,這些事故的認定具體應由哪些部門來做?
爭議2:職工上下班坐地鐵時,地鐵急剎車造成其受傷,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工傷?
陳軍:這是城市軌道交通引發的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也不在職工那邊,這種情況能否被認定為工傷需要明確。
爭議3:農民工放假過年回家,回家途中遭遇非己方主要責任的車禍,這種情況算不算工傷?
陳軍:這里有個疑問,就是上下班過程中的居住地,到底指臨時居住地,還是戶籍所在地。農民工下班后回暫住地,算是下班途中,那在下班后回老家算不算下班途中?
上一篇:陜西上調工傷補助標準
下一篇:感冒了,申請工傷去?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