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社會救助水平提高 農村低保對象260萬人
2009-05-2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記者從近日在甘肅省白銀召開的全省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現場會上獲悉,經過幾年的努力,我省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為基礎的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制度不斷完善,救助管理日趨規范,救助政策全面落實,救助水平穩步提高,社會救助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近年來,隨著各級財力的增長,全省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投入逐年增加。與2005年相比,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從月人均128元提高到185元,補差由人均71元提高到113元,保障對象達到80.9萬人。農村低保從2006年10月建制來,通過提標擴面,年人均保障標準已從600元提高到728元,月人均補助水平從18元提高到50元,保障對象增加到260.9萬人。五保供養標準從2006年的年人均不足600元提高到今年的1600元。
我省農村敬老院建設成效明顯,2006年至2008年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敬老院建設補助資金5350萬元,資助新建和改(擴)建敬老院171所、維修40所,新建五保家園7處。全省集中供養五保對象6525人,集中供養率達到5.7%,服務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同時,各級民政部門結合實際,創新社會救助思路,推動全省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金昌等地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實現了社會救助的全面覆蓋和各項救助制度的有效銜接,蘭州、定西積極推行“陽光低保”,建立了低保聽證制度和誠信承諾制度,確保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臨夏等地協調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建設,全力破解社會救助工作力量薄弱難題,建立了街道(鄉鎮)民政工作辦公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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