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向500萬參保人郵寄個人社保繳費對賬單
2009-05-19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過去,參保人的社保繳費信息清單都是發放給參保單位,個人很難看見。據北京市東城區某職工喬女士介紹,以前都不清楚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比如單位是不是每個月按時為自己繳費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上自己到底繳了多少錢等,而這些都將直接影響今后享受各項社保待遇。
今年,北京市開始將社保對賬單通過郵寄的方式,首次直接發到個人手中。此次郵寄的2008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包括養老、工傷、失業、生育四大保險。
社保對賬單類似信用卡對賬單,以信件形式寄出。其中包括了當年12個月,參保人每月的各項社保繳費基數、養老保險賬戶的個人繳費金額,以及單位是否為職工按月繳納保費的記錄等。
市人保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表示,職工將通過單位收取對賬單信件,單位必須將信件原封交到職工手中。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存儲額已經直接存到參保人醫保銀行存折中,因此,醫保繳費記錄并未列入此次對賬單中。
如果個人繳費信息與單位有爭議該怎么辦?參保人與參保單位要在今年10月30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稽核部門投訴和舉報。
有問必答
●個人何時能收到社保對賬單?
社保中心:從今天起,社保對賬單開始郵寄出,6月30日前陸續寄到個人手中。
●如果沒收到對賬單怎么辦?
社保中心:6月15日前還未收到對賬單的參保人,應及時向單位查詢;如果單位也沒收到,于6月20日前由參保單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核對更正郵寄信息,進行第二次郵寄;6月20日后還未收到的,參保人可通過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查詢,并打印對賬單。
●收到對賬單要看些什么?
社保中心:參保人收到對賬單后,要核對2008年度繳費記錄。如果對信息有異議,要在今年9月30日前,由參保人所在的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經辦機構進行相關信息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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