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州提高企業離退休職工醫保待遇
2009-03-24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海南州把提高企業離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待遇作為開展抓落實主題實踐活動的有力抓手,加快推進全州衛生工作大調研成果轉化工作,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一是針對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門診費較低的問題,制定出臺了《關于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個人帳戶劃撥基數的通知》,將全州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按2007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6萬元為基數進行劃撥。
平均每位企業退休職工每年增加500元左右的門診費,原則上三年內不變,今后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程度和醫療保險基金存量情況,再進行適時調整。二是從今年起將離休干部醫療周轉金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到2000元,切實保障離休干部的醫療需求。三是將所有退休職工(包括企業退休職工)的個人帳戶門診費,通過各參保單位財務室造冊后每年上半年發放到每個退休職工手中。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兩定點”(定點醫院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力度。在加強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力度的基礎上,通過從嚴從細監管,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訪、群眾舉報、輿論監督、組織藥店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參加醫保培訓等多種形式進行管理,力爭在短時期內做到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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