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調整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2009-03-03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2月27日,記者從湖北省大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了滿足參保城鎮職工的醫療需求,規避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解決職工個人自負醫療費用較高問題,大冶市決定,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限額予以調整,最高支付額達22萬元。
據介紹,該市規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以前每人每年2.4萬元調整為每人每年3萬元;大額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每人每年18萬元調整為22萬元(含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每人每年3萬元)。這是繼2007年1月1日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后再一次調整。 (殷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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