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為農村干部補貼養老保險金
2009-02-1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記者從山西省勞動保障廳獲悉,從2009年1月起,我省對全省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實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助制度。
據悉,我省各行政村的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任職期間,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享受政府的專項繳費補助(書記、主任一人兼的只享受一份補助),直接計入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專項補助費由省財政承擔。
省委組織部和省勞動保障廳將匯總全省情況,按預算編制要求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將所需補助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并及時劃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預算、核定、發放流程進行管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離任后的續保、轉移、領取等未盡事宜,仍按照晉政發[2008]3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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