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一案一審駁回重慶百名女工訴訟請求
11月13日,38歲的楊小紅終于拿到了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20多天之前就已經作出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和她一起等來同樣判決的還有另外13位女工。
14名女工與被告重慶百貨(600729行情,愛股,主力動向)大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百公司)、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商場(以下簡稱重百北碚商場)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法院于2008年10月20日一審判決:“原告請求確認與被告重百北碚商場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因其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駁回原告楊小紅的訴訟請求”。
此案發生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的前夕。去年12月23日,法制日報周末刊出《重慶百貨涉嫌“轉派遣”違法用工》一文,曾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重百北碚商場14名女工的命運牽動了很多人的心。
記者在重慶采訪時,女工們曾向記者反映:“由于怕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增加成本,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商場逼迫廠家和在專柜作銷售的女工們簽訂合同。不簽就走人。”
但是女工們認為她們從來就跟廠家的人不認識,當初招聘是由重百來負責的。工作多年,也一直是由重百在管理她們,于是14名辣妹子將重百一紙訴狀告上重慶市北碚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007年12月25日,重慶市北碚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達仲裁判決書。仲裁委以14名女工拿不出與重百簽過勞動合同的證據為由,判14名女工敗訴。
2008年的第一個工作日1月2日,14名女工的代理律師之一的重慶富國律師事務所彭林律師,拿著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法律界人士認為,這是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的第一案。
面對目前的判決結果,涉案女工前路坎坷。女性、大齡、沒有特殊技能,這是擺在求職路上的三只攔路虎。而繼續上訴,律師費不說,證據不足是她們必須面對的一個難題,“10年前進商場,誰會細心到保留當時的招聘廣告?這么多年商場沒跟我們簽任何勞動合同,沒有上保險,難道這竟成了我們的錯?成了商場不承認我們的理由?”楊小紅無奈地對記者說。
讓記者感到不解的是,一個普通勞動爭議案件,無論在仲裁還是一審中,記者都被以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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