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金昌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
2008-08-27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按照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7月21日發出《關于調整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及相關待遇標準的通知》精神,從9月1日起調整失業金發放標準。金昌市對失業金發放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是:金川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現行每月280元調整為每月375元,永昌縣由現行每月260元調整為每月350元。
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正常死亡失業人員的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將由現行的2500元調整為3500元,一次性憮恤金由現行1200元調整為1750元,調整后的門診醫療補助金標準不變。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補貼標準,調整為經職業培訓后就業率達到50%以上的,按培訓人數補助標準為300元/人;就業率達不到50%,按實際就業人數補助,標準為400元/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介紹補貼標準,調整為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并成功就業的(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由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出具就業證明),按每人150元的標準撥付職業介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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