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溫津貼每人每天10元不發或降標準可投訴
2008-06-25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日前,記者從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河南省今年首次發布的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溫津貼不是每個職工都能領的。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夏季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河南省還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津貼而降低職工工資。而且,最低工資標準里也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在制定或調整崗位工資標準時沒有考慮高溫作業因素的,或者高溫津貼標準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要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標準執行。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若單位不發放高溫津貼或降低津貼標準,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0371-65938665(省);0371-67439828(鄭州)。(夏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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