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要求醫院重新安排工作
2007-06-18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本報訊(記者 周艷濤) 本報報道的西安“山海丹醫院”女職工向術芳工作75小時拒上班遭辭一事,日前有了新進展:西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醫院恢復向術芳的勞動關系,重新安排工作,逾期不安排每月按405元標準發放生活費。
4月17日,本報報道了山海丹企業集團西安中醫多學科研
究所(簡稱“山海丹醫院”)藥劑科女職工向術芳連續工作75小時拒上班遭辭一事。4月18日,向術芳向西安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重回醫院上崗。西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查認定,山海丹醫院要求職工連續上班3天,不到一天后又要求其繼續上班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規定,侵害了職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權,職工不愿繼續加班屬于正當維護自身的權益。
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西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6月15日依法對該案件作出裁決。要求山海丹醫院撤銷對向術芳的辭退決定,恢復勞動關系。醫院要在5日內(到6月20日)給向術芳重新安排工作,如果逾期不安排,醫院要按照每月405元的標準逐月給向術芳發生活費,并全額承擔社會保險費,直至勞動合同期滿。另外,裁決要求醫院補發向術芳在1月、2月的加班費,和3至5月的生活費,總計3325元。
“如果單位執行裁決,我今天就可以去醫院上班了�!蹦玫街俨脮南蛐g芳對仲裁結果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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