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費至少可減去50%
2007-06-1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本報訊(記者羅國淮)記者從寶安區勞動局獲悉,從本月中旬至今年年底,該局將采取減免仲裁費、局領導帶案下訪企業等措施關愛全區勞務工,切實維護勞務工合法權益。
其中勞動爭議仲裁處理費將根據情況至少減50%。
一直以來,勞務工維權存在勞動仲裁維權周期長、收費高、程序繁瑣等問題,無形之中提高了維權門檻。為切實解決這一問題,寶安區勞動局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對勞動爭議仲裁處理費做出調整:凡勞務工申請仲裁的,預交仲裁費減少50%,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未能評定傷殘等級的勞務工,以及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未能評定等級的勞務工,預交仲裁處理費減少80%,對拖欠工資超過兩個月、已按規定接受政府法律援助并提交相關證明、因工負傷且造成傷殘的勞務工,全額免交仲裁處理費。同時采取當日立案、一次送達、快審快結等措施簡化仲裁程序,為勞務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此外,該局每個局領導還將帶著各類重大勞資糾紛案前往有關企業走訪情況,在各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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