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部禁止任職體檢強行查乙肝病毒
2007-05-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30號聯合下發《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首次明確指出: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以乙肝病毒攜帶者為理由拒絕招用或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指標作為招錄用員工的體檢標準。(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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