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范工傷職業病鑒定標準 07年起實施
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病醫療終結鑒定標準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職工發生工傷外傷、職業病后的醫療終結時間該為多長,醫療終結的評定依據又是怎樣?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將從明年1月1日起有新的解決辦法。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已向各地級以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省直各有關單位下發了《關于印發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病醫療終結鑒定標準(2006年)的通知》,以規范工傷或職業病職工的醫療終結鑒定標準。據了解,該標準是自1992年以來首次進行修改頒布。
粵年增工傷職工約15萬
據了解,由于廣東省是加工制造業的大省,在職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比較常見,在目前廣東全省參加工傷保險的1800萬職工當中,每年新發生工傷職工人數在15萬人左右,其中大約3萬人需要進行工傷康復治療。而如此龐大工傷人群的醫療終結時間和評定依據一直就依靠廣東于1992年制定并頒布了《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中毒醫療終結鑒定標準》來進行。但隨著醫療科學技術的發展,職工外傷、職業病醫療終結實際發生了較大的變化,1992版本的標準已經開始呈現工傷外傷種類少、職業病病種不全,判斷標準不夠細化的弊端。
職業病塵肺細化為三類
據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傷保險處副處長鄧集中介紹,此次推出的新標準,既有從保護工傷職工權益角度出發的延長終結期的變化,也有因醫療診斷技術提升而縮短終結期的變化。但新標準最為突出的特點,還是在于它增加了工傷、職業病的種類。其中外傷性工傷由原來的37類137種癥狀,增加到了現在的40類171種,而職業病病種也由原來的10種28型擴大到了92種239型。比如比較常見的職業病塵肺,在原標準當中就沒有列出,而新標準不僅將其單列了出來,而且而按照“I”、“II”、“III”型進行了細化。
此外,新標準的鑒定標準備注上,也作了更為科學的調整,相應的患者只需將自己病情與標準進行對照,便可清楚明白地了解到自己是否需要再進行治療,什么時候可以終止醫療。鄧集中表示,新標準自2007年1月1日開始執行,原《廣東省職工外傷、職業中毒醫療終結鑒定標準》(1992年)同時廢止。(王道斌 張祥 梁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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