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財政所干部因詐騙獲刑15年 獄中照領工資
2005-12-3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明明因搶劫罪正在服刑,單位卻還在向他發放工資。28日,湖北省財政部門在網上接到舉報。廖某原系監利縣財政所干部,在編。2003年10月,他因詐騙被判刑15年,如今在廣東省監獄服刑。
28日上午,有人向湖北省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舉報:廖某既是罪犯,為何還要保留財政編制,并且任由其親屬領取16個月的工資?該縣縣委書記余日福指派專人實地查明:廖某申請下海后,每月從單位領取部分生活費。因未收到任何司法部門的法律文書,該縣在政務網公示編制信息時予以保留。28日,該縣決定停發這筆生活費,并在政務公開網上刪除其名字。
已領的錢該怎么辦?湖北一律師事務所王萬雄律師28日指出,不論廖某所在單位是否知情,這筆錢都屬于不當得利,其親屬應無條件退還。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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