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治理使用盜版國家級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專項行動的通知(1
關于治理使用盜版國家級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專項行動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1]2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保障局:
近些年,我國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建設取得了新進展,出版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國家級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為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就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近年來一些地方盜用出版部門的專有出版權,非法印制和銷售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及有關教輔讀物;一些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使用質量低下、粗制濫造的盜版教材及教輔讀物,造成盜版盜印教材進入課堂,嚴重影響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為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保證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的有關要求,我部決定從今年5月起,集中力量在全國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中開展治理使用盜版國家級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教材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樹立打擊侵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凈化教材征訂、使用和管理環境,營造“拒絕盜版,從我做起”的良好氛圍,強化各級、各類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教材選用、征訂等方面的規范管理,全面提高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水平和防盜版能力,維護國家級教材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技工教育、職業培訓教學質量。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積極開展專項行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各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要求,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各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要對本單位教材征訂、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各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學生(學員)使用教材和庫存教材進行全面排查,對教材的征訂、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各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對本省(區、市)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教材征訂、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更多勞動法內容盡在勞動法律網http://m.43667.cn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