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外來務工人員當庭拿到萬元補償
7月29號上午,外來務工人員劉永生和劉欽東在沙河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當庭領到每人1萬元的賠償金。
劉永生和劉欽東都是來自瓦房店農村的務工人員,兩人分別在2007年8月和2009年1月在我市的一家物業公司做保安。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兩人在入職時均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勞動保險。2009年12月31日,劉永生和劉欽東被物業公司以項目到期為由辭退,沒有給予任何補償。兩人認為,他們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便來到所在的馬欄街道尋求維權幫助,街道勞動調解部門兩次先期調解后,帶著他們于6月17日向沙河口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系和每人2萬元經濟補償”的仲裁訴求。
7月27日,沙河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審理。經仲裁員蔡斌當庭調查,劉永生和劉欽東雖然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細心的劉永生卻保留了2009年的工資條,以此證明與物業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在庭審中,物業公司也承認與兩位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但表示兩萬元的經濟補償太高,難以接受。仲裁員蔡斌通過向雙方當事人宣傳《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最終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此案。
物業公司當庭與兩位勞動者達成仲裁調解書,并向勞動者每人支付1萬元的經濟補償金。至此,該勞動爭議案件圓滿解決。
沙河口區勞動仲裁院副院長張純兵告訴記者,今年以來沙河口區勞動仲裁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比上年度增加了50%以上,其中申請仲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工傷待遇、加班加點工資的居多,涉及的行業有餐飲、裝飾裝修、服裝和小型加工企業。
在此,沙河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醒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可以通過企業工會或者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要求街道勞動關系協調委員會進行調解,也可以及時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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