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摔傷責任誰擔?
[案情]
2004年11月,蔡某承包某自來水公司的樓頂修繕工程,雙方協商約定每工以30元計酬,蔡某找了徐某等6人一起干活,蔡某與徐某等人商定每工以25元計酬。在勞動過程中,徐某等人的具體工作任務均由蔡某安排和監督檢查,自來水公司的財務科派人將每天上工的人數均記在蔡某名下。2004年12月底,蔡某在公司領取酬金8100元,并按約定的每工25元支付了報酬。2005年1月,徐某在工作中不慎從架子上摔下,被送至醫院搶救,花銷醫療費 5600余元。徐某、蔡某與公司就賠償問題發生爭議。徐某訴來法院,以蔡某與某自來水公司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圍繞該起人身傷害事故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產生有兩種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應由自來水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理由是蔡某受某公司委托雇傭徐某等人共同完成工作,與公司之間形成雇傭的勞動關系。某公司商定每工以30元計酬并由財務科派員記工就可以說明雙方之間屬于雇傭關系。徐某因工受傷,因此應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另一種種意見認為,應由蔡某承擔賠償責任。理由是蔡某雖未與某公司簽訂承攬合同,但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按照某公司的要求獨立完全工作,向某公司交付工作成果,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承攬關系。徐某等人由蔡某選用,具體工作由蔡某安排的檢查監督,勞動報酬由蔡某與某公司結算后再與徐某等人結算,且蔡某從中每工獲利5元。因此,徐某等6人與蔡某之間屬于雇傭關系,公司雖然派員進行記工,但這僅僅是計算報酬的一種方式,不能說明兩者之間是雇傭關系。因此徐某的損失應由蔡某承擔賠償責任。
[評析]
筆者同意后一種意見。
確定本案賠償責任主體的前提是正確地認定三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性質:一方面,蔡某與某公司之間是承攬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另一方面,徐某是受某公司雇傭還是受蔡某的雇傭從事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第1款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從該規定可以看出,雇傭關系與承攬關系有一定的共同點:二者都存在一方當事人按另一方當事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另一方當事人向其支付報酬。但二者之間又有區別,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認定:(1)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的關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3)是繼續性提供勞務還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4)當事人一方提供的勞動是獨立的業務或者經營活動,還是構成合同相對方的業務或者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如當事人之間存在控制、支配和從屬的關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場所、提供勞動工具或設備,限定工作時間,所提供的勞動是接受勞務一方生產經營活動的組成部分的,可以認定為雇傭。反之,則應當認定為承攬。本案之所以應認定蔡某與某公司之間是承攬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徐某等6人是受蔡某雇傭從事勞動的工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一)蔡某是獨立地完成某公司房屋的修繕工作。某公司房屋的具體修繕工作是由蔡某自行安排和監督檢查,工具自備,蔡某沒有參加到某公司組織的勞動中去,而是按照公司的要求獨立地完成承包任務,某公司作為定作人只是審查工作成果,而不去監督、管理工作過程,某公司與蔡某之間法律關系的標的是勞動成果而不是勞動力。
(二)徐某等6人是蔡某找來干活的,而不是公司選用的,公司的財務人員在記工時,將每日的上工人數記在蔡某名下而不是記在徐某等人名下,說明記工只是某公司與蔡某結算的依據,不能證明公司與徐某之間存在雇傭關系。
(三)蔡某從2004年11月開始工作,在2004年12月底在某公司領取酬金8100元。如果蔡某與某公司之間是雇傭關系,作為雇員,蔡某不可能領取如此之高的工資。在沒有證據證明蔡某的行為是代理徐某等人領取工資的情況下,只能合理地認定該筆酬金是蔡某雇傭的工人的工資,由蔡某作為承攬人與定作人某公司結算后,再支付給徐某等6人。這符合承攬關系中承攬人可以雇傭他人幫助完成工作的法律特征。
(四)按件計酬和按日計酬都是一種計算報酬的方式,本身不能反映法律關系的特征。盡管按件計酬能準確地反映勞動成果的量而被大多數承攬合同當事人所采用,按日計酬能準確反映勞動力的量而被大多數雇傭合同當事人所采用,但按日計酬不等于工作的人提供的就是勞動力而不是工作成果。在承攬關系中,有些勞動成果難以量化,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按日計酬。本案蔡某承攬某公司的房屋修繕工程后,與公司約定按日計酬,不違反法律規定,不能以此認定當事人之間就是雇傭關系而非承攬關系。
綜上所述,徐某與蔡某之間形成雇傭合同關系,蔡某與某公司之間形成承攬合同關系,根據民法原理,承攬人在承攬活動中應自行承擔風險,除非定作人指示有過失。本案徐某在蔡某安排和監督下工作,不存在定作人指示有過失的問題,其在工作中受傷,應由雇主即蔡某承擔無過錯的賠償責任,承擔徐某全部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損失。
更多勞動法內容盡在勞動法律網http://m.43667.cn
上一篇:發生工傷才投保 社保機構不擔責
下一篇:外來人員的工傷待遇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
工傷待遇知識排行榜
- 01工亡待遇標準有哪些
- 02 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是什么
- 03工傷期間還有工資發放嗎?
- 04 工傷保險待遇停止的情形
- 05職工因工致殘的待遇
- 06怎樣申報工傷事故
- 07未簽勞動合同工傷怎么賠償
- 08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工資怎么算
- 09工傷補償如何發放
- 10試用期發生工傷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