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勞動糾紛訴訟?
2016-09-01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勞動糾紛訴訟是因勞動糾紛提起的訴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勞動糾紛一般只能先經過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時才能提起訴訟。那么,如何提起勞動糾紛訴訟呢?
一、勞動爭議當事人要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法律對起訴條件的基本要求,主要條件是: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轄的范圍。
此外,還必須符合起訴時效的規定,也就是當事人必須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起訴。因此當事人起訴時應同時提交仲裁裁決書,一方面說明勞動爭議已經過了仲裁程序,另一方面也能證明是否符合起訴時效的規定。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不能把仲裁委員會做為被告,因仲裁委員會不是民事主體,而是公斷機構。勞動爭議案件訴至法院后,訴訟當事人仍是勞動爭議原來的當事人。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效副本。書寫起訴狀確在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專業的勞動糾紛律師劉志鑫提醒您,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后,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勞動者要時刻關注法院的動向,為自己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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