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調整廣州市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10-08-03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穗人社函〔2010〕101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印發〈廣州市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穗府〔2006〕21號)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2010年度調整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參加我市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0年6月30日前(含本日)經批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從2010年7月起按以下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二)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調整前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的費用,統一從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二 ○ 一 ○ 年 六 月 二 十 二 日
頒布日期:2010-6-22
執行日期: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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