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一月5.1%企業欠繳社保費用
2011-04-15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北京市社保中心3月21日表示,目前北京市1月份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單位達8745家,占全市工傷保險繳費單位總數(17.3萬家)的5.1%。中心負責人員表示,欠繳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對于單位欠繳的工傷保險費,應當自形成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為了切實維護廣大參保人的權益,確保社�;鸬耐暾�,同時,為了避免因滯納金問題進一步加重參保單位的經濟負擔,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已于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廣大參保單位,應盡早補足欠繳費用,并按時、足額繳納其后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北京市社保中心稱,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征繳業務流程,每月對上月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進行收繳,即2011年2月份收取1月份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如收繳未到位,2月份會形成欠繳。
據介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自3月1日起開始對欠繳的1月份工傷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4月1日起對欠繳的2月份工傷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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