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鋼板未取出可以做工傷鑒定么?
我們在辦公時受了傷就會去做工傷鑒定。然而有的傷情不只是輕微傷,可能有骨折或者其他情況,甚至有的地方還會做手術,骨折還會用鋼板固定等等。工傷鑒定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不滿足就無法做工傷鑒定。那么,工傷鋼板未取出可以做工傷鑒定么?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原則上工傷傷殘鑒定是要求將內置物取出后鑒定的,但是如果病情已經穩定,取出鋼釘對鑒定影響不大的話,鑒定部門也會做出傷殘鑒定的。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鑒定費等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具體賠償金額需要結合勞動者月工資、工傷休息時間等等確定。
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事故傷害,應當馬上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如果對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如不認定為工傷),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被認定為工傷后,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書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如果所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就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標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后,申請工傷等級鑒定。
3、確定工傷等級后,要求享有工傷待遇。
4、單位不給予工傷待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注意工傷認定期限為一年。
若需幫助,可來電或預約當面咨詢。要求治療終結,需要取出內固定。如果該內固定屬于可吸收或者無須取出的可以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即可。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嚴格來講,如果體內鋼板或鋼釘就算不取出來也沒影響的話,還是可以申請做工傷鑒定的。主要還是看個人所在地的鑒定部門的標準,也有的地方是要求治療終止后才會進行工傷鑒定的。但是一般來說,不是一定要拆除的鋼板是可以申請工傷鑒定的。如果您有相關疑慮,可以在我們勞動法律網找專業律師為您解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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